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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谢小冰忽然开窍。
珍之重之的小太阳终于回应爱意,严斯韫自是欣喜若狂,飞快结束他和秦毓的关系,还强令秦毓不准告诉谢小冰他们曾经交往过。
秦毓一开始不信严斯韫能有多狠,后来亲自领教过就信了,从此不敢多嘴。
不过,他还喜欢严斯韫,他的前男友。
对了,严斯韫还是魏骁的好兄弟,当时魏骁创业还有严斯韫提供资金支持,也是因为严斯韫,魏骁才会捡走醉酒的秦毓并对他心生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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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秦毓是个高级颜狗控和身材控,审美还挺多元化的,攻的脸、身材和气质都算极品或至少有一样算是极品。。
以及,他其实早就出轨了,怎么可能十年只对一个魏骁动心?
攻二出现了,嘿嘿,也是古早狗血设定嘿嘿嘿
PS:尽量隔日更昂。
如果审核通过了,诸位自动省略掉【】里的内容,挺影响阅读感的,但我实在不想删改情节,
第3章
严斯韫三代从军,因幼时经历,导致他性情中的一面傲慢阴鸷,曾给自己的未来安排一条暴富的刑狱之路,但是有了热爱自由的谢小冰、为了成为谢小冰身后最坚实的拥趸,他选择从军这条路,在家中长辈的照拂下,加上他不要命地建功立业,不到三十就已当上少将,算是军界中冉冉上升的明日之星。
因是军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保持身姿挺拔修长,如一柄随时出战的长1枪。
从背面看,穿着普通的长袖T恤和迷彩裤,脚下一双马丁靴愣是勾勒出宽肩窄臀劲腰大长腿,线条流畅而比例完美,便有来往的旅人不由自主投去目光,待发现五官与身材是相得益彰的关系,理所当然露出被惊艳到的神色,也就没人意识到大热天穿长袖有多古怪。
秦毓知道严斯韫一年四季穿长袖的原因,他胳膊、后背曾有许多陈年旧疤,手臂的旧疤无法消除,不堪入目,倒是后背的旧疤是一幅地藏菩萨镇恶鬼的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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