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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3页)

“如此,就有劳怀瑾先生了!”籍羽施礼。

张仪道,“我亦随你一并去吧。”

“先生可否去我卫国看看?”籍羽很想把张仪也拐走,但毕竟张仪是鬼谷子的门生,应该不会把卫这种小国看在眼里。

张仪知道他的意思,便道,“我不愿去卫国。不是因为它国力弱,或者国土小,而是卫侯从来没有争雄之心,我听说卫侯最近生出自贬为君?”

卫国的国君,从卫王自贬为卫侯,现在自觉得连侯也撑不下去了,又想自贬为卫君。

“连卫鞅如今在秦都被封为商君。”张仪委婉的说道。

卫鞅,也称公孙鞅,现在叫商鞅。他姓姬,“卫”的意思是卫国,“公孙”指他是公族子孙,卫国国君的后裔。不管是“卫”、“公孙”还是“商”,都是氏,可以根据不同处境而更替。

张仪的意思是,从卫国走出去的卫鞅都能凭着自己的才学能力被封了“君”,而卫侯本是一国君王,却在一次自贬之后,不寻思强国之道,还想再自贬一次,他听闻商君之事,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可悲吗?

张仪这句话看似一点也不重,其实能听懂的人,恐怕都恨不得刨坑把自己埋了。

籍羽被说的脸热,也不敢再劝,转而看向宋初一,怕她反悔,再次确认道,“怀瑾先生想必也是如此认为,如此,先生也愿意来我卫国吗?”

宋初一拢着袖子,心想:这算什么,比卫侯再没出息的我都扶过……当然,最后事实证明,烂泥无论如何都是糊不上墙的。

“君子一言九鼎。”宋初一道。反正也没答应把这辈子都卖给卫国了。

三人谈妥之后,籍羽便拍了两名可信的护卫保护宋初一和张仪去睢阳。宋初一记得,这里距离宋国都城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骑马大约须得一日的功夫。

天色大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宋初一身上穿了一层简陋的雨蓑,身上有些潮湿的衣裳在风里十分寒冷。并且她这具年轻的身体,出乎意料的娇弱,行了不到半日,浑身像是散了架一般,腿上的皮也磨破,针刺一般的疼。

一路泥泞,到暮色之时,几人堪堪赶在睢阳城门关闭之间进去,幸而宋初一早早的便让两名充作护卫的卫卒将盔甲和标志性的衣物都丢了,只剩下一层单衣。冷是冷了点,但只经历了简单的盘查之后,便轻易的入城了。

宽阔的街道旁边零星有树木,时已经初冬,枯叶凋零,地面上的落叶被风吹拂,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两侧商铺、民居鳞次栉比,睢阳虽然比不上洛阳、大梁、临淄、安邑这样的大城,但宋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十分富庶,都城自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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