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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是到了那一天,别再像上次那样,最后一面都不来看我。”
沈榆就是容易被温遇旬哄得脸红心烫,更何况脸贴脸,手也被握住,哪都不只是普通的肌肤接触,对沈榆来说称得上感官麻痹。
所以每次做那种事情沈榆的表情在温遇旬看来都称得上痛苦,然而每次温遇旬问:“我太用力了?姿势不舒服?你很痛?”沈榆都说:“没有。”
怎么敢告诉温遇旬原因是因为敏感于触碰,导致每分每秒都是高朝。
沈榆性格温吞,反应能力实在不算太出色,但在别人面前掩饰得好,迄今为止,评价过他“笨蛋”和“傻傻的”,前者是温遇旬,后者是林皎,两个人还有共同点,没事喜欢逗弄他。
连岑漫摇都没这样觉得。
她觉得自己儿子绝顶聪明,让沈榆从音乐专业横跨十万八千里学农学,沈榆学得心力憔悴,奈何沈榆辜负她辜负到底,既不绝顶更不聪明。
依意和温遇旬一起学了农学的那几年,沈榆过得尤其艰难,能做到的最好也不过只是按时毕业。
病房里炽炽地亮着顶灯,四壁洁白,目过之处眼睛都会不舒服。
思维也变慢,一开始是没想太多。
温遇旬说过话后,病房中的寂寞飘了很久,过不多时,窗外响起“砰砰”的烟花绽放声。
那一天指的是哪一天?上一次指的是哪一次?最后一面指的又是谁的最后一面?有谁要死?
沈榆眨了眨眼,确认自己会动,没死。眼睛里的温遇旬还能呼出很热的气,也没死。
“说话。傻了?”温遇旬抬手拍了拍他的脸。
沈榆的脸离温遇旬只是咫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眨眼,看起来无辜又迟钝,温遇旬有点无语,认为说了白说,沈榆应该是反应不过来了。
“什么意思?”终于,在温遇旬快要抽身躺下的时候,沈榆出声了。
他看起来参透了一些两人都懂的话外之音,只是长时间认为这是只属于他自己的秘密,所以显得慌乱,手放在温遇旬肩上,把他推开的同时,眼珠乱转着·,眼神沾在温遇旬脸上,但是拒绝对视。
温遇旬没笑的时候很凶,但是笑起来有种斯文的不怀好意。
“本来没想和你明说的,”逗弄开始了,“但是我感冒的时候你都要拿那种我马上要死了的眼神看我,我觉得有必要和你说清楚。”
逗弄还在继续:“我知道这种事无法解释,不过遇上了就是遇上了,就当作我们是被选中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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