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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政权建立后,勋贵们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割巨大的利益,李定国的綦江攻略就是将最宝贵的土地资源分配给了将士,只不过由于土地太多,就可以分配给流民,这对发展经济激励参军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期的西方也在搞圈地运动,富裕的资产阶级侵吞农民的土地,清廷的圈地运动甚至早几年就开始了,八旗上百万家属入关,得吃得喝,清朝廷拿不出这么多粮食和金钱,只能把抢来的土地分给从龙进京的勋臣们,自己折腾去呗。只不过清廷更可恶的是,颁发被告逃人法,逼迫京郊百姓成为满清勋贵的奴隶。
顺治四年元月,也就是豪格率领大军在四川剿灭张献忠的时候,多尔衮又一次发布了圈地令:“我朝建都燕京,期于久远,凡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甚多,尔部(户部)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尚存者,量口给与,其余田地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盖非利其地土,良以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无处安置,故不得已而取之……前期已圈地数次,奈何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数众多,已圈土地不足供养,经奏请皇上太后,于今年再次圈地,其范围为顺天、保定、永平、河间、承德等近京州府,今年从东先来诸王各官兵丁及现在京各部院衙门官员,俱着先拨给田园。其后到者,再酌量照前与之。至各府、州、县无主荒田及征收缺额者,着该地方官查明,造册送部。其他侯给东来兵丁,其钱粮应征与否,亦着酌议。”
话还是说得斯文,想想人家有主之土,你给人三瓜俩枣,就把人土地给占了,跟抢有什么区别,这算是字面上的意思,实际上这么多土地,等着户部丈量统计分配,户部哪里忙得过来,只怕明年秋收也赶不上,八旗都得饿死。所以实际上的圈地,就是八旗骄兵悍将们的持刀行凶,文明点儿旗人拿着刀枪将原来的地主吓走,凶狠点的骑上马,一鞭子挥下去,直到马跑累了,才停下来,直接宣布将人家土地占了,或者说把人家的土地置换了,这就是清初的“跑马圈地”。
这是清初臭名远扬的弊政,甚至可以说充满了北方汉民族的血泪,多尔衮一剂温补的良药,被人家用来治了伤寒,出现了太多的不良反应,一些分布在无主之地的有主良田,被人强制以贫瘠荒地强占和补偿,受牵连的百姓不得不背井离乡,到新拨补的地方去,房舍种子缺乏、水源和地性不清,有的甚至妻子孩子都弄丢了的比比皆是,原本的小康之家,瞬间赤贫。
多尔衮趁着豪格西征颁发圈地令,多尔衮兄弟的两白旗没有参加西征,这圈地可算是便宜了他们,两白旗占了大便宜。土地占了以后,再将投充法连接在一起,让清白的小康之家强行变成奴隶,不服从都非打即杀。满族人根本不会耕种,皇家给八旗的任务主要是作战,所以必须有人来耕种啊,那就将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或者没有土地的无业贫民,圈到满族勋贵有农庄里当牛做马。
这一次两白旗占了近百万亩良田,京城周边的地区早在顺治元年和二年之时就被占完了,那么他们就开始沿着大运河烧杀抢夺,抢地三步曲,先化妆成匪军一通烧杀,把许多明朝显贵、大地主全部给杀绝了,然后跑到土地上就插上旗子宣布圈地,圈占了土地之后找人来丈量、打界,这些弄完了,再报到户部备案就行,最后他们又出动大兵,把那些无土百姓,甚至有土百姓抓到自己庄子上来耕种,过着牛马不如一样的生活,不仅要交租子,关键成了这些勋贵的奴隶,连生命自由也得不到起码的保障,大概有两三百万人成为了勋贵的私人财产。
征西大军回京城后,虽然豪格被多尔衮抓到了天牢里关了起来,可是镶黄旗、正黄旗、两红旗和正蓝色很多西征将士不干了,他妈的我们在四川吃土流血,多尔衮这孙子在家把土地占了,这事儿别说是多尔衮,就是皇太极重生,他也摆不平,谁要敢拦着,这五个旗就能弄死他。
五个旗的旗主当朝就对多尔衮发难:“凭什么我们流血流汗,你们哥俩分田分地?”这事儿多尔衮真不好回答,如果五旗联合起来,他三兄弟的两白旗(镶蓝旗的济尔哈朗态度不明朗)是扛不住的,所以不得已多尔衮又再下令,将圈地令延长半年,直到顺治五年春节,另外在大运河两岸核实土地,多占的必须退出来,保证礼亲王、其它西征诸王在大运河两岸有像样的田庄,每户土地超过1000垧,其它的将士那就得自己去抢。
许多将士等的就是这句话,正黄旗的都统带着大兵到了固安、镶黄旗的都统带着大兵到了河间,正蓝旗的大兵们气势汹汹地冲向了良乡,正红旗到了易州,镶红旗没有办法,到了涿州,各旗到了当地,先分清楚东南西北,一个参领一个乡,各人带着人马去抢,划界打桩各占一方,但凡有不服的一刀杀了,漂亮的女人劫掠这奴,敢于逃走的也全部杀掉,这样庄子里就有人去管理耕种了,日常生活就有人侍候了。这样一来,上千万亩土地就被人强占了,波及直隶 8 府、2 直隶州所属 67 个州县,京城周边都成了勋贵们的土地,多尔衮觉得这样京城也非常安全,倒是收到了奇效。
有了土地,多尔衮又给了投充法,投充法不仅允许八旗贵族“收充贫民为役使用”。甚至逼使人们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各色工匠,尽行榨索,务令投充”。而逃人法则是为着惩治投充旗下逃亡者制定的一项法令。顺治三年规定,逃人初逃者鞭一百,刺字,归还本主。三逃者处死。隐匿之人正法,家产籍没。邻右九甲长,各鞭一百,流徙边远地区。据清人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所述,“缉逃事例,首严窝隐,一有容留,虽亲如父子,但经隔宿,即照例治罪,使小民父子视若怨仇,一经投止,立时拿解”。由是惩治逃人一人,往往“牵连数十人鞭黜籍没”。
三伏天,镶黄旗的佐领吴赖正坐在一株大树下的长椅子上,浓密的树阴下凉风如习,一旁两个少女正在为他打着扇子,一个少女将一片香甜西瓜喂到他嘴里,他连人家手指头也舔了,那少女害羞地满面通红跑开了,留一阵少女的体香。“轻着,这扇子咔咔响,吵得爷心烦,赶明儿把你这丫头卖到窑子里去。”吴赖拍了拍身上的蚊子道。
“老爷,奴婢下次不敢了,求老爷饶了奴婢。”
“打个扇子不上心,留着你有啥用?”
“奴婢会做饭,会洗衣。”
吴赖一把拿起这姑娘的手,“萍儿,这儿细皮嫩肉,老爷我可舍不得用来洗衣做饭喔,干脆给老爷做个填房。”这姑娘原本是一个小康人家的掌上明珠,如今家人逃亡,他也只得给这满人老爷为奴。
“老爷,奴婢已订过了亲,有了人家。”那叫萍儿的姑娘连忙说道。
“是谁啊?老爷我替你把把关,要是人好,老爷我给你搭上嫁妆。”吴赖笑问。
旁边另外一个姑娘抬头笑道:“嘻嘻,老爷,他那心上人啊,就在老爷的马厩里喂马,叫张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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