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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愈久,路云愈觉得与程旭认识不是一年两年,他那么熟悉她,似乎认识了几辈子一样。
程旭会告诉路云买豆花的时候不要用塑料袋装回来,而是带个小钢精锅去买,因为如果塑料袋有破掉路云一定会不小心吃掉那块碎料。
再如果一起上街,程旭会叮嘱路云检查鞋带,免得走在路上鞋带散了自己把自己绊倒,又或者?????总之,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路云也会奇怪,程旭怎么会那么了解她的缺心眼和没心没肺?问他,程旭淡然微笑,“你说过的啊。”路云不能和一个看书过目不忘记忆力出色的医生比记性,尤其在她成功的丢掉第五辆单车(单车是程旭的)之后,她只得相信程旭的记忆而不是自己的记忆。
有次,路云见出门跑步带个MPS听英文歌曲练习英语的程旭,忽然想起以前读书时候学校附近酒吧的酒保。那个酒保就是一边听英文一边工作的,就跟程旭说,“酒吧的老板有次就在背后说酒保工作不专心,我们好多同学都帮酒保说话哦,因为那个酒保有双好耳朵,不但能听英语还能听我们班上失恋的男生唠叨诉苦,又不多话的人,特别可信,我们就跟老板讲,这个酒保要留着等圣诞节的时候我用,们可以奖励他大大的拥抱。可惜没等到过圣诞,他就辞工不做了。说起来,你和那酒保长的还蛮象的。”
还有一次,路云又说,“其实你看起来和我以前公车上给我让坐的男生好象哦,有次我上车很急,没站稳,他还拉过我一把,不过只见过两次,后来就没见了。”程旭坐在自己的宿舍的电脑前查论文资料,嚼路云切成小块装在碟子里的西瓜,面目恬静,道,“你总说我和你遇见的谁谁长的象,太含蓄了,你直接说我妈把我生的太大众不就结了?”
路云哈哈哈的大笑。事实上,程旭相貌不大众,他的脸很瘦,弧线优雅,皮肤健康光滑,下巴尖尖的,额头宽阔饱满,眉毛浓密,眉骨有点高呢,是不是因为这样他的轮廓才看起来清晰而立体,棱角分明呢?清秀的五官融合在一起并不给人柔弱感,反而有几分粗犷和坚毅。他笑起来的时候,左颊的酒涡就深深的,一双眼睛尤其生动,朗若晨星,纯净,明澈,深邃。是混在县城的那些日子,路云发现,程旭长了张帅而个性的面孔。
慢慢的,路云恢复了一些旧日爱好,听音乐,套碟片,看小说,关于男女俗爱的。以前啊,刚和明宇相恋时,路云以为明宇和自己一样喜欢酸溜溜的散文,于是,就念段关于星星的文字给他听:“远远的欣赏也是我的冷漠,远远那颗星闪烁的也许是冷漠,如果有云梯而上,摘下那颗星,摘下的也是冷漠-------”当时明宇合上路云手上的书卷,有点不耐烦的表示,这段文字浅薄幼稚,而路云的喜好总是关乎男女俗爱,实在不够深刻。再次捧起闲书猛看,路云有种很痛快酣畅甚至是解气的感觉,终究,仍然不明白什么叫深刻,想,自己可能这辈子无法变得象明宇那样深刻,无法成为他的骄傲。
去年吧,好像就是这个时间,和程旭相约了去钓鱼。微风拂面,白云浅阳,满目青山,春已将尽,落了泡桐,开的就是女贞,黄绿细碎的花朵藏在叶底,街道山路上,都浮着一层女贞花的香气,郁结如网,伸出手,却又摸不着。路云坐在程旭的摩托后面,抬眼看目光穿过飞掠而过的树梢,上面是湛蓝湛蓝的天。
一带清流,水面光点无数,山痕水迹,云朵在山顶缭绕。程旭不太熟练的放饵,抛钩,架竿,边做还自己笑。路云用程旭拿来挡风的牛仔外套蒙在头上遮太阳,忽然想起,这件外套十分眼熟,灰绿的颜色,粗糙的质地,穿在身上安稳舒适的感觉,是路云喜欢的那种,好像初见程旭,他用的就是这件外套。于是,路云问程旭了一个迟到了很久的问题,“阿旭,你外套哪里买的?”
为什么,会迟了那么久呢?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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